《黑奴吁天录》中的翻译话语与晚清国族话语传播
摘要:近代民族国家的想象大量涌现于晚清时期,晚清翻译小说在构建现代中国民族国家这一“想象的共同体”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黑奴吁天录》出版于国家民族危局之际,其主旨不在于抒写黑种之悲,而在于为“黄种一号”,为“爱国保种之一助”。本文将其置于时代语境中,结合译本的序、跋等副文本、文本的叙事学分析及传播影响研究,从3个方面深入考察译者通过改写和操纵在翻译文本中植入国族想象话语及译本与时代话语场和意识形态互动呼应,帮助构建现代中国的国族身份和社会心理无意识。
关键词:《黑奴吁天录》;话语;国家;民族
一、引言
近代中国国族主义作为一种对列强欺压和侵略予以自觉回应的现代性思潮,已经被广泛接受,也得到反复和多样的表述。李泽厚(1994)从思想史上提出反帝救国的民族主义是整个近代中国思想之压倒一切的首要主题。历史学者王尔敏[1]的表述更为全面,他提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由族类自觉意识、文化自觉意识和国家“主权”自觉意识合力形成,其中以“保国”为首的主权意识逐渐觉醒乃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的近代中国。文化和文学学者更多关注时代意识形态和话语在文学书写和文化产品中的表现。杨联芬[2]认为,20世纪中国的民族主义,从晚清以来的文化启蒙,由反抗皇权专制、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滑向一种与“西方”有关的与“落后挨打”的历史记忆紧密相连的意识,这种意识近乎成了一种民族的“集体无意识”。这种社会心理在近代晚清时期形成,延续到民国、“五四”及以后时期,成为现代文学的核心关注。[3]
中国百年翻译运动因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而起,也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相伴相生。文学翻译活动既指涉外国文学原有的观念,也与本土文学传统有关。由外到内的译介过程作为两种异质文化的协商行为,既与时代话语场和意识形态互动呼应,也参与了对意识形态和话语的建构和定位。“晚清时期,中国传统的价值理念丧失了整合社会的力量,翻译异域就成为想象新的理想社会、建构社会新认同的来源”[4]。从戊戌变法开始,一股强大的“翻译救国”思潮涌起,直接影响和形成了晚清时期的翻译风气,从科技翻译到政治经济学说翻译再到文学译介,从内容选择到翻译策略都广受影响。小说革命运动中,严复、梁启超和林纾等提倡以小说启迪民智、启蒙新知,进一步强调了翻译小说作品的价值。
晚清汉译文学运动深深地融入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之中,从这个语境中来考察晚清文学翻译活动,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视角,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5]。其中最多产、影响最大的翻译家林纾立志于“广译东西之书”,带着一种身份危机和救国激情积极主动从事翻译。20世纪之交的前后10年正是国家危机最深重之时,这一时期林译中的政治目的更加鲜明,话语策略更典型,影响也更深远。遗憾的是,目前对于林译的诸多研究或过于笼统化,常常止于引用译者的序、跋等副文本来说明其翻译目的,或过于局限于具体的技术和手段,将讨论重点放在文本的删减、改写处理上。本文选取1901年出版的《黑奴吁天录》,将其置于时代语境中,结合译本的序、跋等副文本,文本的叙事学分析及译作的传播影响研究,从3个方面深入考察译者如何通过改写和操纵策略在翻译文本中植入国族想象话语,以及译本与时代话语场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呼应。
二、翻译的主旨——“为黄种一号”
众所周知,《黑奴吁天录》依据的原文本是UncleTom'sCabin(1852)。斯托夫人的原作旨在传播基督教福音教义,表达废奴思想。面对19世纪中叶美国社会面临因奴隶制可能陷入分裂的危机,斯托夫人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凭借一种宗教精神基础之上的想象来凝聚身份认同,“在斯托夫人看来,国家民族并非由领土界限和法制决定,而是由共同的文化传统——基督教精神信仰决定”[6]。在清教精神和福音派教义之上建立身份认同的乌托邦想象,是典型的19世纪美国国族想象方式。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UncleTom'sCabin也是一部关于美国民族国家共同体想象的作品,斯托夫人正是以小说形式积极参与到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发展进程中,对当时的政治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其作品虽然对当代读者吸引力减少,但其中启示录般的语言残留下来,沉淀在美国国际政治话语深处[7]。
晚清国家民族危机不同于美国南北战争的危机。对于美国而言,黑奴问题代表了美国本土以内的不平等空间,直指白人种族对其他种族的压迫;而对于中国而言,晚清与英美帝国主义之间的冲突,不仅是国与国之间的冲突,还可能在此基础上演化为黄种和白种之间的冲突,这就使得晚清社会的国家民族危机变得更加复杂和深重。“强种保国”这个口号正体现了种族和国族话语的合一,而《吁天录》中的种族和国族议题正好完美地符合了这种意识形态的需要。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林纾和魏易于同一年选取UncleTom'sCabin来翻译,正是因为他们由黑奴的悲惨遭遇联想到黄种可能的遭遇,由黑人无国推及黄种可能亡国。尤其是1882年及其后时期,美国推出了一系列排华法案,国内的相关报道引起了国人对国族命运的关注。林纾在译本的序、例言和跋中将华人劳工遭遇和黑奴遭遇进行类比,反复陈述了自己的翻译意旨:“特为奴之势逼及吾种,不能不为大众一号。”[8]他们希望国人通过黑奴的悲惨遭遇,“引为般鉴”,借为黑奴叙悲唤起读者对亡国灭种危局的认识,同时呼吁民族国家的成员振作起来,参与到强国保种的行列中:“今当变政之始,而吾书适成,人人既蠲弃故纸,勤求新学,则吾书虽俚浅,亦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9]
林纾的翻译目的是将黑奴叙事改写为“为黄种一号”,服务于“爱国保种之一助”,这是一个从”他者”叙述到“自我”言说的过程,从基督教话语到国族话语的转换和改写过程。《吁天录》巧妙地将叙写黑奴之悲转换到哀黄种之将亡、“为黄种一号”上来,译者的呼声正是通过叙述声音体现和实现的,叙述声音的操纵和改写最能凸显译本的主旨。
三、译者的声音——从汤姆到哲而治
UncleTom'sCabin主要采用了全知视角,但是叙述者以第一人称“我们”的声音频频出现。作品开篇第一个句子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描写了两位男士交谈的场景之后,一个“我们”的声音加入讲述中:“为了方便起见,我们说是两个绅士,然而,其中的一个,严格来说,根本配不上这个词。”此处插入的是叙述者对奴隶贩子海格(Haley)的评价,叙述者(此处可以理解为作者)邀请读者一起对人物给出评价。叙述者现身出来参与到讲述中发表指点和感叹,这是“19世纪小说的一种典型叙述方式”[10],在斯托夫人这部作品中体现得尤其典型。叙述者以“我们”的声音干涉或参与到叙述过程中,一方面起着组织结构的作用,指示和引导不同叙事线索在时空上的转换,颇有“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意用。更多的叙述干预是以“我们”的名义对所叙述的人或事发表评价或感叹,或出于宗教劝导的目的,或给予受难者精神上的指导和抚慰。作者邀请读者参与到讲述中,请求读者一起来辩论、思考和感叹,不仅能够激发共情,还有劝导的效果。不少论者将作品独特而巨大的感染力和修辞效果与布道这种体裁联系起来,认为作品重构了布道这一美国内战前最重要的公众演讲形式,指出布道声音对于实现作品的道德和政治目标的意义[11]。
林纾作为桐城派的古文大家,继承的是史传传统和传统古典小说的文法,他将斯托夫人这部冗长的19世纪的叙事作品转化成了一部简练的“录”的叙事。黄继忠的当代中译本有34万多字数,而林纾的文言体只有9万多字数,除了文言体的用字和文体上更加简要外,另一个原因是林纾一贯使用春秋笔法,用古文家的眼光“删繁去芜”,对原文做了不少的删减改写。结构上,他将原著每章的标题及标题下附加的点明主题的警句、引语等悉数删除。内容上,因为宗教类话语并不是林纾的主要关注,多有管理和删减,以“取便观者”[12];人物外表、环境、心理和景物等描写也按古典小说的文体风格加以删繁就简,将冗长的描写节制为简练的几笔。除了这些较为明显的手术之外,更为隐蔽也更为重要的处理是叙述视角的考虑。《吁天录》采取了以写人记事为主的“录”的叙述形式。“录”的第三人称全知的客观视角节制了叙述者直接发言。叙述者的主要作用是叙事,即便作者通过叙述者发表观点,对所叙述事件和人物发表议论褒贬,也只是偶一为之。一方面,基督教义的宜扬说教本来就不是林纾翻译的主旨,另一方面出于诗学考虑,译者将大部分插入进来的叙述者“我们”的声音以及“我们”对读者的直接发言做了隐化处理。
“录”的叙事模式限制了叙述者直接发言,但是译者在这一点的处理上并没有贯彻始终。在《吁天录》译本中,仍然可以找到少数例外。译者本可以按照诗学规范予以删减,但是可能出于某种目的,并没有加以删减,而是予以了发挥或推论式的改写。这样的处理虽然不多,但往往都出现在叙述进程中的某些重要时刻。一个典型的例子出现在第二十七章中。在伊娃去世后,叙述者插入了一段由衷的赞美:“亲爱的伊娃(Eva),对于你这样的孩子来说,死亡根本不存在……你所赢得的是不动干戈的胜利,无须争夺的王冠。”[13]而林纾译文为:“……夫夜娃特如晨星得日,其光渐隐,岂复撕灭之谓。设彼身为民主,欲以全力生此国民,其得生也,当毋须枪炮之征诛而得。既立国,而御冕亦不由流血以来也。”[14]两者对比可见,基督教的胜利观被粗暴改写成了国族建构成功的胜利想象。基督教的“死亡观”和“胜利观”反映了基督教的核心思想:现实只能通过精神的力量改变,而不是其他。囿于时代因素,“基督徒式的死亡是一种胜利”的观点对于译者可能比较陌生。但是,魏易和林纾本可以在没有把握时,采取便宜之计,删减不译,抑或从诗学习惯考虑,隐去叙述者的声音。显然此处译者并没有采取惯常的做法,而是对基督教义中的“胜利”想象作了附会和发挥式的阐释。夜娃逝去,正是读者沉浸于悲痛哀悼之时,而译者突然插入了如此醒目突兀的“民主、国民、立国”等国家政治话语,到底有意误读还是无意误读,似乎难以区分,只是此处将国族政治事业寄托于一个早夭的女孩身上的误读显得不无主观暴力,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感受到译者关于“民主”“立国”的构想是多么的急切和焦虑。
整体观之,在叙述视角上林纾主要采用了归化为本土诗学的处理方式。译者借助叙述者直接发言并不多见,译者的声音更典型的是借助主要人物的声音传达的。原作UncleTom'sCabin的主角是汤姆,他历经磨难却仍然坚持信仰,最终以基督徒式的死亡,成为小说真正的英雄。这一形象的解读深深根植于特定历史时期的意识形态,即19世纪中叶在美国社会中占主导的清教思想。很难想象1901年的中国读者能够理解和认同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形象。对于晚清译者和读者来说,汤姆悲惨的命运,正是黄种需要“引为殷鉴”的对象。林纾和读者选择认同的是小说的另一个主角——混血的黑奴乔治·哈里斯,这个宜告“我没有国家,正如我没有父亲一样”[15]的奴隶制度的反抗者。林纾将“George”译为“哲而治”,象征着儒家思想中的理想知识分子。林纾对乔治不仅是认同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他改写成国族话语的理想代言人。
《吁天录》中的哲而治明显地不同于原作中的乔治。在原文本的开端,乔治是作为汤姆的对立面出现的,他不堪忍受被奴役的命运,选择冒险逃亡,并对基督教信仰产生了怀疑。逃亡途中,在教友会信徒的帮助下,最终获得了自由,并且也坚定了信仰。在原文结尾处,乔治重新坚定了对基督教的信仰,并立志投身于建立一个在基督教教义基础之上的黑种人自己的国家。林译本中,这一脉络发展和宗教主题隐然不见。相对地,译者突出了哲而治的世俗品质:自信、冒险、不甘忍受屈辱、善于辩论、富有知识、拥有健美体质和强力等。
于是,出现在林纾笔下的人物哲而治,成为慷慨激昂、行动果决的形象。如在第四章中,哲而治与妻子别离之际,原文中对亲人不舍的情感被简化了,凸显的只有行动的决心和必死的决绝。第十七章中哲而治立于岩石之巅,面对跟踪而来的奴隶捕手,慷慨陈词:“……特吾今不更知有尔国家之律,已自立于大地之上,另为男子。若仍不得自由,则有死而已。”[16]将林译与原文比较,原文主要描写了哲而治愤慨绝望的眼睛,请求上帝主持公道的呼吁。林译则省略了宗教成分,在哲而治的形象塑造中加入了译者自己的想象,凸显出哲而治高大威武、慷慨大义的形象。
作为奴隶制度的反对者,斯托夫人往往借助乔治声音对奴隶制度进行严厉的控诉。这些控诉也正是译者林纾深感认同之处,由此译笔澎湃激昂不可抑止。如第十一章,叙述哲而治在逃亡途中被旧相识工厂主威立森先生认出,整个章节即由哲而治抒发的几段长长的辩护词组成。威立森的话语大部分被简化了,成为一个被动的被说服的对象,被杰出的奴隶代表哲而治以情理并用的辨识、无所畏惧的精神说服。虽然,整部作品来看,林纾的译本除少数误译和增饰外,简化删节之处颇多,然而在此章中,他对哲而治的这几段长长的辩护词采取了全译,甚至进一步增饰渲染。例如,当威立森先生指责哲而治违背了国家法律时,哲而治发表了一段精彩的“独立宣言”:
“君何由屡言吾国家,吾国究安在。君良家子,尊国家固由名目。吾丑虏之余,此身究托何国?若言律法,而吾之律法又属何条?凡言律法者,律其国民向法,尤必与国民公订,而后其法乃立。今彼私立之法,必令吾辈陷身入地,更无自见天日之时。吾忆礼拜堂牧师之言曰:“凡统辖天下之柄者,是天下人举而奉之,非统辖者敢自诩能统辖也。’今君辈既以言喻我,岂能遏我不滋生其思想出其智力。”[17]
“又是我的国家!威尔逊先生,你有个国家;可是我,以及像我这样奴隶的儿女,哪里有什么国家呢?我们又有什么法律呢?法律既不是我们制定的,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跟它毫不相干;它只是一味地压迫我们,治服我们。难道我没有听过你们七月四日的演说吗?你们不是一年一度对我们说,政府是在民众许可下取得合法权力的吗?一个人听了这些玩意儿,难道不会想一想吗?”[18]
将林纾译本和黄继忠译本两者比较,除个别细节误译之外,林译文和黄译文思想内容基本一致,但是略长于黄译文,考虑文言用词简洁,更可见林译在原文基础上有所增饰和渲染。林纾对“国家”“律法”“私立”“统辖者权力”“思想”“智力”等关键概念进行了强调和阐释,尤其是对“私立之法”予以谴责。结合当时的排华法案以及中国被迫与列强签订的一系列战败条约等,不难体会出,这一话语正隐含着译者对美国及其他列强以强权订立条约的谴责。此处的哲而治成了一名富有才智和决心的精英知识分子代表,对美国白人压迫者实行的不公正政治给予了义正言辞的批评,这正与《吁天录》序言中林纾对白人的批评相呼应。此段中出现的一系列代表了新价值观的词汇,正呼应了林纾借助于翻译新学,输入和传播新的国家和国民价值观,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服务的主旨。
林纾通过主要人物哲而治的声音,呼吁黄种合群奋起、共建理想国家的国族想象,在小说的结尾达到高潮。在小说结尾第四十三章中,斯托夫人通过乔治给友人的一封信,交代了乔治对未来的设想。这封信的要旨可以简述如下:乔治拒绝与父亲代表的白人认同,而选择与母亲血统代表的黑色人种认同;接着他谈到了计划去利比里亚,投身于替受压迫的苦难民族发言和申述的志业中去;最后,乔治表达了作为坚定的基督徒,对自己种族应该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是致力于建立一个在基督教精神之上的民族国家,将福音传播到整个非洲大陆。在结尾的基督教乌托邦想象中,乔治完成了种族、国族和宗教三重身份的认同。
而林纾改写后的文本大意为:“吾”(哲而治)不愿与白人认同,白人是我(“吾”)仇敌。虽然黑人地位低贱,“然吾断不能深讳其耻,反附丽于白人”,而是要“自表为黑籍,为吾黑人树一帜耳”[19]。译本中的哲而治对未来显然没有斯托夫人笔下的乔治那么乐观,他呼吁有更多的同志同行:“今坐无同志之人,苟得一二明达果毅之同种,辅吾志以兴,国度再立,不至仰人鼻息,斯吾望也。”[20]接下来,他计划去“辣比利亚”,实现自己的抱负:
良欲合群共命,统阿非利加之人,结团体以成完国,俾吾子孙蕃育长养,不更受禁于白人足下。须知有国之人与无国者,其人民苦乐之况,何管霄壤……唯公法公理,有国者方有其权,无国之民,匪特理法都无,纵复哀之,弥肆其毒……吾今决赴辣比利亚者,非图安乐也,盖欲振国民之气,悉力保种,以祛外侮。吾志至死不懈矣![21]
林纾的译文中,基督教的想象者乔治被粗暴地弃置一旁,换之以译者改写的“哲而治”——晚清国族话语的理想代言人。这段译文强调,黑奴的困境是因为他们“无国”,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国度,而且刻不容缓,呼吁同志之人一起参与到立国事业中。应该注意的是:“有国”与“无国”是当时正在觉醒的中国人政治意识中的重要概念。林纾借哲而治的声音,恳请读者对建立一个主权国家产生认同。在这段国族想象最集中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找到“合群”“立国”“振国民之气”“保种”“同种”“外侮”“公法”“公理”“全球体系”等19—20世纪之交国家民族话语的关键词。林纾笔下的哲而治挪用这些词汇理念,描绘了面对西方列强,从被奴役走向自由的图景,也构成了晚清国族想象的高潮:“合群,振民气才能立国、保种,才能在全球体系中拥有公理和公法,不受外侮。”
四、译作的传播和影响——“以哭黑人之泪哭我黄人”
《吁天录》中的种种文本改写和操纵,使得《吁天录》文本成了“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这一话语的长长注脚。卡瑞尔[22]在深入考察19—20世纪之交中国国族主义的形成过程之后,提出“将中国劳工与非洲奴隶相比较,由黑奴联想推及到黄种遵遇,是19—20世纪之交中国民族和种族话语的主要来源之一”。将黑奴和黄种遭遇两相类比、倡导“合群”“振民气”“保种立国”的晚清国族话语,以及一系列包括“国度”“国民”“公理”“公法”“律法”“世界大同”在内的词汇和话语得以广泛传播,除了有赖于林纾的生花译笔,更离不开小说这一大众文学形式,以及当时蓬勃发展的印刷传播市场。《吁天录》译本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被出版、评论和阅读,文本中的思想和价值观自上而下,广泛传播开去。这时翻译产品往往脱离了原文,成为目的语文化资产的一部分。
《吁天录》出版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从当时的报章杂志刊登的读者来函及诗文可见。灵石在《觉民》第八期发表的“读《黑奴吁天录》”[23],可谓当时最具代表性的读者反应:“且泣且译,且译且泣,盖非仅悲黑人之苦况,实悲我四百兆黄人将为黑人续耳。”灵石还大声疾呼,希望家家户户都来读这部小说:“我欲黄人家家置一《吁天录》,我愿读《吁天录》者,人人发儿女之悲啼,洒英雄之热泪。我愿书场、茶肆演小说以谋生者……以唤醒我国民。”[24]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于1904年才读到《黑奴吁天录》。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叹息道:“漫思故国,来日方长,载悲黑奴前车如是,弥益感喟。”[25]灵石的“热泪”和鲁迅的“感喟”说明,民族主义必然会牵及民族感情,“民族主义有其心理和感情的基础”[26],林纾的《吁天录》正好为晚清读者的这种社会心理和情感诉求做了代言。
《吁天录》于1901年初版,再推出两个铅印版本,一个木刻版本后,“1904年推出了第二个木刻印刷版,在当时出版业,实属少见”[27]。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成为最畅销的作品之一。《吁天录》不仅受到读者欢迎,还被选列人教育读本。商务印书馆于1905年编写的教育读本系列,《吁天录》白话翻译版本《黑奴传》名列其中,并被列入学部采择宜讲所应用书目(1907)。白话译本中,哲而治被当作“豪杰”“良民”模范,汤姆的安分守己受到批评。留日学生于1906年成立了名为“春柳社”的话剧团体,翌年改编并上演《黑奴》。话剧的主人公也是黑奴乔治,他被改写为一位机械能手,坚决与命运斗争。不仅如此,汤姆大伯也和乔治会合,积极掌握自己的命运,话剧演出轰动一时。同年,上海“春日社剧团”也将其搬上了舞台,1907年从而成了现代话剧的开端。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简单地将《吁天录》看作时代话语传播和宜传的工具,也是一种过于简化的处理。让灵石“热泪”、让鲁迅“感喟”的,除了家国情怀之外及时代话语场的影响之外,无疑还倚赖于作品的感染力量。虽然林纾在序、跋、例言中反复强调自己的翻译主旨是“为黄种一号”,但是《吁天录》文本在叙述视角上基本保持了一贯的第三人称客观视角,基本保留了原作的人物、情节、结构和情感,加上林纾兼具史传和诗骚的笔风,《吁天录》比起晚清的许多宜教小说,有着更强大的感人力量。如夏晓虹[28]就认为:“就译者与读者的观感而言,仍是将《黑奴吁天录》本身作为同情黑人的作品接受的。”更多研究者则引用林纾本人的说法,将之归为政治小说。其实,这两种说法并没有矛盾冲突,也许将两种看法结合起来,才能更加客观地把握译作的价值。相比于报章,小说以其鲜明的人物形象,以“情”感人及更强的公众娱乐性,在传播和形成话语中起到的作用可能更大。梁启超、严复们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提出以翻译小说新民的主张。
五、结语
将斯托夫人原作和林纾的译本置于其各自的生产语境中,一个是19世纪中叶的美国社会,一个是20世纪初的晚清社会,一个“原作者斯托一宗教和种族话语—美国19世纪读者”的叙述模式被转化为“译者林纾一国族话语一晚清读者”的模式,这个转换过程中必然有破裂、不合逻辑的推论甚至暴力改写之处,但显然这些不足并没有影响《吁天录》的阅读和接受。翻译学的文化研究学派认为,原作和译作在不同的社会和历史语境中,往往产生不同的文化和政治影响。《吁天录》这个译介案例充分证明翻译作为话语的力量以及译本脱离原作后,在目的语文化资本市场生发出强大作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