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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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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创作于英国谢菲尔德,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本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简·爱》是一部反响巨大的书。出版商在1847年10月就出版了这部作品。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次年印行第三版时,《评论季刊》上提到“《简·爱》与《名利场》受到同样广泛的欢迎。乔治·艾略特则深深地被《简·爱》陶醉了”。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内容简介这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小说以浓郁抒情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其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简·爱》是部脍炙人口的作品、毋庸置疑的名著。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一个有尊严和寻求平等的简·爱,这个看似柔弱而内心极具刚强韧性的女子也因为这部作品而成为无数女性心中的典范。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在红房子中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斑疹伤寒中去世了。这次斑疹伤寒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拒绝了他,并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失去一只胳膊,一只眼睛)。简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我还记得在高中时代的某个晚上,熄了灯,大家都躺在床上,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子讲自己的事。她那段现在看来稚嫩的,令人痛苦的恋情,她认真的背诵了《简·爱》里面的一段:“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现在想来,这段话无论与她当时的情况多么不相称、乃至虚张声势,她之后又怎样与生活妥协而放弃挣扎,《简·爱》这本书在这个女孩子经历感情困扰时的意义总是不容抹煞的。显然这不是一本讲爱情的书,虽然时常被拿来当作爱情教育的启蒙读物使用。讲授《外国文学》的潘一禾先生曾经笑言这是一本女孩必读书,因为它记录了一个女孩的成长,必须学会的选择,和坚强。当然,现下我这个年纪读起来,与十四五岁的人读又是不同的感受。书中最触动我的部分是简爱叙述的幼年:一个敏感,倔强又带有一些独立意识的女孩子,在成熟之前,总会遇到种种难以想象的苦恼和困扰。那种困扰并非如今畅销书写手们捏造出的虚张声势的苦难,而是一种隐隐约约的酸涩,永远也不够美丽的困扰,不屑身边的人,却又为得不到他们的认同而耿耿于怀。年纪过去,这些隐约的苦涩就被有意无意的遗忘掉。再没有人去回忆,去写一个女孩在成年之前心灵的蜕变。没有人会回忆年少时身边那个仅仅因为美丽而得到一切宠爱的“敌人”,那些自我加冕的虚无缥缈的优越感,那些为得到别人认同所做出的努力和失望,或者是一双不合时宜的高跟鞋。这也是一个女孩的成长必经历程,正如同爱情的洗礼。现在想来,如果那个时候读过这本书,起码可以明白这一点,而不至于那样手足无措而卑微的度过了那段年纪。至于书里的爱情,不好评论。潘先生曾经说,“有这么一个人,冥冥之中,你听见了他的声音,人海里你看见那双眼睛,你知道你的话只有他能听懂……”说的相当煽情而蛊惑。“以我当时的年纪,对此深信不疑。”如果现在潘先生再开一次这门课,她再讲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定会站起来告诉她,不是这样的,后来,我听见很多声音,看见很多眼睛,发现能听懂我的话的人绝不止一个……所以,一本书的意义永远在于唤醒一些尘封的过往,对曾经难以面对的困扰的释然,而不是先知性的指导读者去做一些什么事情。每个人的价值观总有微小的差别,而经历毕竟不能面面俱到,强加的观念一旦变成行为,结果就难以预料。以前常常听说一句话,诸如某本书改变了谁的一生。窃以为,这并不算是一件好事。
世界名著这种东西不得不说确实不适合广大的中国老百姓来看,最根本上来说从文化上就完全不对口。而且世界名著之所以与众不同,具有杰出贡献,是因为具有历史文化背景的根源性。然而,倘若抛开那些不谈,读名著跟读通俗并没有不同。对那些时期的文化没有丝毫了解的人去读名著,就算你40岁了,依然不会有什么长进。有些【老年人】喜欢调侃些什么【名著这么深奥的书不是小孩子能读懂的】,然后这些老年人自恃自己长到一定年龄可以读懂的时候,读了,然后说好书好书超级感人真不愧是好书。结果巴拉巴拉扯了一堆我10岁的时候就能扯出来的感想。有什么进展呢?读懂与否跟年龄真的没多少关系,有关系的是阅历。就算你40岁了,还是没受到教育,读懂个毛线啊。所以说这种【小孩子读不懂,长大就懂】的某些人的那30年算是彻底喂狗了。最近在上的文学课上,对于《简爱》的分析,没有一句是谈论【坚贞不渝的爱情】,【固执的性格】,【坚持正义的xx】这些表面的人物性格分析。我在国内受到的那些什么文段分析都弱爆了,比如一句台词,表达了角色怎样的性格。这种东西又主观又弱智。但实际上,除了小说本体上那些显而易见的故事内容外,有着很多更有趣的东西。我看到很多人的评论都在说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个普通平凡的姑娘从小受虐,长大遇到了一位相貌也普通性情有些怪异的有钱人,两人相爱,结果中间却杀出了有钱人私藏的疯妻,之后女主“愤然”离去出走。后来遇到了远房表亲,意外获得一笔巨额遗产成为有钱人。突然一天她往返到爱人的庄园,却发现人去楼空,房屋已被疯妻烧毁,疯妻坠楼身亡。女主的爱人眼瞎腿瘸生活不能自理。然后女主和男主在一起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大家普遍都在赞赏女主有多么高尚的美德,这种矢志不渝的爱情怎样怎样不朽。这是没错。但是这只是《简爱》的一部分,光是这样的故事情节,说实话,现在市面上很多看得过眼的小说都有着比这更错综复杂的情节,却为何无法超越《简爱》?(不要说书越老越值钱像酒一样……) 我认为,倘若读者只是被这表面的情节所捕获,是与阅读市面通俗小说无异的。倘若无法读懂其中的与众不同之处,那倒还不如去看看郭敬明算了,我不得不承认郭敬明的书在情节的狗血程度上要略胜一筹。我在国内的文学课上也上过关于简爱的课。当时我记得老师所讲解是,简爱是文学与通俗小说的完美融合,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设定,不再是美男美女贵族间的爱情故事。说得没错,简爱表面上看去是通俗小说,深受普通家庭主妇的青睐。就像我们现在的郭敬明的书。那个时期的通俗小说有个特点,就是像四爷的《小时代》一样,大多讲述贵族/有钱人之间的爱恨情仇。角色们个个男才女貌,然后happy ending啥的。可是《简爱》的设定却是普通的中产阶级简爱,和长得不好看性格也不怎么样的没落的有钱人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在当时的流行小说里很别具一格,也很吸引目光。但这并不单单只是一本通俗流行小说。接下来我要分析为什么。或许这些东西也是当代通俗小说所缺少的东西,我是说或许。但是我觉得,文学跟通俗小说是有很大的区别是这样的。很多好的文学作品都由于缺乏商业感而没落了,这点很遗憾。但是当时的简爱却做的很好,将二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不过我也有种感觉,如果简爱是今天出版的,或许也很有可能石沉大海。当代小说的道路,其实更难前行。总之,简爱这本书在当时,不仅受到普通人的青睐,有着良好教育的人们也同样欣赏或争议着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