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贾府一半男子发生关系的多姑娘,为何在试贾宝玉时,成了灯姑娘姑娘,狐媚王熙凤贾宝玉贾府贾琏

自诩诗礼簪缨世族的贾府,即便那些儿孙们再纨绔不堪,里面的女子们,无论尊贵如姑娘奶奶,抑或卑贱如丫头嬷嬷们,多是恪守礼教,爱惜名声的。

如果说这些女性行举如一汪泉水,那对姑娘就是一条泥石流。

多姑娘,凡略知《红楼梦》者皆知其名的由来。乃因其考试过宁荣二府一半的男子,情人数目之多也。

多姑娘第一次出场,是在第21回。彼时巧姐出痘,家里供奉痘疹娘娘,需要斋戒十二日,严禁夫妇同房。贾琏搬到了外书房坐卧。

此后,多姑娘在各个版本中,出现了不同的情节和文字。

在通行程高本中,到了第64回,多姑娘的丈夫多浑虫就死去了,多姑娘嫁给了媳妇吊死的鳏夫鲍二。至第77回,又出现了晴雯的表兄嫂被改成吴贵和吴贵家的。

还有的版本是将第21回的多姑娘和第77回灯姑娘分别开的。

此外还有在第77回将灯姑娘改为多姑娘的。

而庚辰本则保留了第77回灯姑娘的叫法,并且明确表示灯姑娘就是多浑虫的媳妇。

那么,这多姑娘和灯姑娘。究竟是不是同一人?

其实但凡留心,我们便发现第21回文中对多姑娘的描述与第77回灯姑娘的描述并无二致,两人经历、性情、行径都是契合的。而在作者的笔下,从来没有相似的人设。

其次,在第21回,在写道多姑娘时,脂批:

总为后文宝玉一篇作引。

而贾宝玉仅在第77回与灯姑娘有所交集。

再次,在第77回,文中称:

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灯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

所以这位灯姑娘就是多姑娘无疑。只不过是“多”字变成了“灯”字。

可是,原本叫多姑娘的人,怎么再次出现时,成为了灯姑娘呢?这会不会是作者或者抄写者笔误呢?

显然不可能,因为在第77回,“灯姑娘”整整被提及五次,无论再怎么“笔误”、“误抄”,都不可能连出五次。

所以,这“多姑娘”变成了“灯姑娘”,是作者有意为之。

其实,如果我们留心,便会发现除了多姑娘,在《红楼梦》中,还有许多突然更名的人物。譬如花袭人原名珍珠,香菱原名甄英莲,茗烟更名焙茗等等。而这些人物的更名,都有着含而不露的思想意义,由此可知,多姑娘更名灯姑娘,必定有作者的孤诣苦心。

在第21回,贾琏私通多姑娘时,文中介绍其丈夫乃“多浑虫”,脂批:“今是多多也,妙名”,如此,这“多”字不仅暗指多姑娘这样的多情滥情人,更指与其苟合的滥情男子亦不少,这些滥情男子都是“浑虫”。

所以,在这里,作者借多姑娘一名骂尽宁荣二府一众纨绔子弟。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凭空里生出这一句话来,有冤无处诉。”

而这些话,都被墙外的灯姑娘听了去。

在此之前,在旁人看来,贾宝玉与贾珍、贾琏等孟浪公子并无二致,而且似乎还要过分。

他才一周岁抓周,便满眼只有脂粉簪环,贾政见之满心嫌恶,恨骂其:“将来酒色之徒耳”。

他还不到六岁,就语出惊人,称“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女儿只觉得清爽。

因得贾母疼爱,贾宝玉自幼便在女儿堆里厮混,后来又与一众姐妹同住一个院子。外人看来,谁不认为这是败坏伦常?

更有后来因“淫辱母婢”、“流荡优伶”被贾政怒打。凡此种种,难以尽述。总之,连多姑娘都听说贾宝玉是“风月场中惯作功夫的人”。

偏偏这一次晴雯被撵,就是因为“狐媚”贾宝玉的罪名。

在贾府,大小丫鬟算起来有百人之数,而这么多的丫头中,晴雯却是最好看的那一位。

“这些丫头里,数晴雯长得最好。”

贾母眼光最毒,是典型的颜控,她说:

“晴雯那丫头我看着甚好,论模样、言谈爽利,这些丫头都不及他。”

也正因为这出众的美貌,成为了她的原罪。

晴雯被撵后,没人再去关心她是否被冤,大家都一致认为她就是狐媚,就是勾引坏了贾宝玉,她和贾宝玉鬼鬼祟祟,不清不白。

可是,到最后,晴雯的清白却被灯姑娘看得一清二楚。在亲耳偷听这对主仆的临终告别后,她道:

“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

晴雯和贾宝玉的关系,是清是浊,是美是丑,在灯姑娘面前分毫毕现,这不正是一盏照察纤微的明灯吗?晴雯的冰清玉洁,贾宝玉的正大光明,对灯可表。

而为何偏偏让多姑娘做这一盏“灯”呢?

其一,多姑娘浪荡成性,一般男子但凡见了她便眼骨软,甚至“至此岂有惜命者哉”。可是贾宝玉即使被其拥进怀里,都能坐怀不乱。这足以证明贾宝玉和晴雯的清白。

其次,多姑娘是贾府最“污浊”、卑贱的女子,可是这么一位污浊人,却知道“世人的嘴一概听不得”。反而自以为高贵、清洁的王夫人,自认为长得美的就不安分,撵走晴雯,反而对真正勾引贾宝玉的花袭人信赖有加,委以重任。颠倒黑白,不辨是非,人妖不分。造成了大观园最大的一桩冤假错案。这不是绝妙的讽刺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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