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乾隆朝大力禁毁小说,但现有的数种乾隆朝禁毁小说书目仅著录禁毁小说15种,仅列作者与书名,简之又简。笔者在前人基础上辑录乾隆朝57种禁毁小说,考述其基本情况、禁毁原因、请禁者与禁毁时间等。我们根据这份相对完整的乾隆朝禁毁小说书目,可见乾隆朝小说禁毁的鲜明特征:专注于政治违碍因素,聚焦政治“诲盗”而漠视道德“诲淫”;配合《四库全书》的纂修,采取高频率、高强度的运动式禁毁方式;大量株连无辜作品。
关键词乾隆;禁毁小说;书目
书籍禁毁在清代乾隆朝达到高峰,仅纂修《四库全书》期间所禁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1]明清小说蔚为大观,乾隆朝的小说创作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诞生了《红楼梦》与《儒林外史》等经典名著,但乾隆皇帝与四库馆臣们认为“子部之小说、杂记易藏违碍”,[2]大力禁毁相关小说。关于乾隆朝禁毁小说的书目,王利器先生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列有《乾隆朝禁毁小说戏曲书目》,收录小说9种,但误收1种;[3]吴哲夫先生撰《清代禁毁书目研究》附录二《清代禁毁小说及剧本书目》,列有乾隆朝禁毁小说10种,也有讹误;[4]王彬先生撰《禁书·文字狱》附录二《清代禁毁小说戏曲唱片书目》,列有乾隆朝禁毁小说9种;[5]李时人先生撰《中国禁毁小说大全》附录《乾隆朝禁毁小说书目》,列有10种,但误计1种;[6]潘建国先生撰《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附表(9)《清代乾隆时期禁毁小说名录》,列有10种;[7]王颖撰《清代禁毁小说坊刻研究》列有《乾隆朝的禁毁小说书目》,辑录禁毁小说11种,但误收1种。[8]剔除重复与讹误,上述六种乾隆朝禁毁小说(戏曲)书目共收录禁毁小说15种:《水浒传》《归莲梦》《五色石传奇》《精忠传》《退虏公案》《英烈传》《镇海春秋》《辽海丹忠录》《定鼎奇闻》《剿闯通俗小说》《樵史通俗演义》《说岳全传》《九籥集》《觚賸》《虞初新志》。其实,乾隆朝禁毁小说远超此数。笔者在前述书目的基础上,共辑录乾隆朝禁毁小说57种。前述书目大多仅列作者与书名,简之又简。本文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纂修四库全书档案》、故宫博物院编《掌故丛编》与《文献丛编》、上海书店编《清代文字狱档》、姚觐元编《清代禁毁书目》、孙殿起编《清代禁书知见录》、雷梦辰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等文献,考述这57种小说的禁毁原由、请禁者与禁毁时间等,[9]如下:
[清代]郎世宁绘《乾隆帝写字像》
故宫博物院藏
1.《水浒传》,明代高儒《百川书志》著录:“《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10]郎瑛《七修类稿》也称其“乃杭人罗本贯中所编……钱塘施耐庵的本”。[11]目前一般认为是施耐庵与罗贯中撰,但二人的资料缺乏,难知详情。书叙梁山好汉聚义造反之事,因“诲盗”而成为历代遭禁次数最多的小说之一。乾隆朝有两次专项禁毁《水浒传》的行动:一是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谕令:“近有不肖之徒,并不翻译正传,反将《水浒》《西厢记》等小说翻译,使人阅看,诱以为恶……俱著查核严禁,将现有者查出烧毁,再交提督从严查禁,将原板尽行烧毁。如有私自存留者,一经查出,朕惟该管大臣是问。”[12]二是乾隆十九年(1754),朝廷“议准,《水浒传》一书,应饬直省督抚学政,行令地方官,一体严禁”。[13]
[清代]“水浒人物图纸牌”
故宫博物院藏
2.《孤树裒谈》,十卷,撰者李默,字古冲,福宁(今福建霞浦)人,约生活于正德至嘉靖时期,曾任广东巡盐使。《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存目著录,今存明刻本。该书“例则编年,体则小说,大抵皆委巷之谈”,[14]讲述明洪武至正德时期的君臣轶闻,但称呼少数民族为“虏”“夷”等,尤其是卷三宣称“北虏为胡,不可令广”。因“书中间有议论偏谬之处,仍请删节抽毁”,[15]“亦有妄诞字句”,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十二月初四日,被江苏巡抚萨载奏缴。[16]
[明代]李默《孤树裒谈》
明代刻本
3.《槎庵小乘》,四十一卷,撰者来斯行,生卒年不详,字道之,萧山(今属浙江)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授刑部主事,官至福建右布政使。《千顷堂书目》与《明史·艺文志》子部小说家类著录,有国家图书馆藏明崇祯刊本。此书分天文、地址、国事、经史等十二类,收录一些小说故事。第四十一卷“夷狄类”犯忌甚多,如称呼女真为“金虏”,首领为“虏酋”,尤其是《建夷》斥责“虏入寇不绝,掠杀辽东吏民无算”。江苏巡抚萨载斥其“语多狂悖”,[17]于乾隆四十年(1775)二月二十二日奏缴。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初四,浙江巡抚三宝又特别指出“第四十一卷多悖触”,[18]列入《军机处第四次奏准全毁书目》。[19]
4.《玉镜新谭》,十卷,又名《逆珰事略》,编撰者朱长祚,约生活于天启至崇祯年间,生平待考。王重民撰《中国善本书提要》子部小说类、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今存明崇祯刊本。书叙魏忠贤事迹,与《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警世阴阳梦》等相类。因称呼女真为“虏”“奴酋”等,被江苏巡抚萨载斥为“语多狂悖”,于乾隆四十年(1775)二月二十二日被奏缴。[20]
[明代]朱长祚《玉镜新谭》
明代刻本
5.《双槐岁钞》,十卷,撰者黄瑜(1426—1497),字廷美,号双槐老人,香山(今属广东)人,景泰七年(1456)举人,曾任长乐知县,颇有政声。《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存目著录,今存家刻本、陆延枝刊本等。书叙明代人文典礼、边防马政与内阁逸闻等,收录不少小说故事。卷九《建州女真》载明代女真史料,称其为“夷”,叛军首领为“贼首”,斥责他们“背义”。乾隆四十年(1775)九月二十二日被闽浙总督钟音奏缴。[21]
6.《续说郛》,四十六卷,又名《说郛续》,辑纂者陶珽(1573—?),字葛阆,号不退,又号稚圭,自称天台居士,姚安(今属云南)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武昌兵备道。《明史·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今存顺治年间宛委山堂本与陶氏刊本等。该丛书辑录明人笔记五百二十七种,收有大量文言小说。其违碍之处甚多,尤其是卷十一所收天都山人《建州女真考》、萧大亨《夷俗记》、赵辅《平夷录》与马文升《抚安东夷记》等,对女真多有贬斥,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九月初三日,为浙江巡抚三宝奏缴,同年九月十七日御批。[22]
[五代]胡瓌绘《卓歇图》(局部)
故宫博物院藏
7.《辽海丹忠录》,八卷四十回,又名《丹忠录》,撰者陆人龙,字君翼,约生活于万历中期至康熙初年,钱塘(今属浙江杭州)人,另著有拟话本小说集《型世言》。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崇祯间翠娱阁刊本。书叙明朝与后金的辽东战事,第一回的回目即“斩叛夷奴酋滥爵,急备御群贤伐谋”,斥责“只是逆酋奴儿哈赤倡乱之时,这奴酋原是残金子孙”,[23]违碍之处甚多,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十二月被列入《外省移咨应毁各种书目》。[24]
8.《五杂俎》,十六卷,撰者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号武林、小草斋主人,长乐(今属福建)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千顷堂书目》与《明史·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今存万历潘氏如韦轩刻本、襟霞阁排印本等。此书收录了一些颇具价值的小说故事,体现了作者进步的小说观。因涉及边事,触犯清廷忌讳,如《地部二》斥责“女真至于蒙古,是一大劫,中国之人,无复孑遗矣”,[25]又称呼努尔哈赤为“建酋”,被云贵总督李侍尧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初三日奏缴。[26]
[明代]谢肇淛《五杂俎》
明代万历年间刻本
9.《马伶传》,撰者侯方域(1618—1654),字朝宗,商丘(今属河南)人,少有才名,为“复社四公子”之一。宋荦、许汝霖《国朝三家文钞·凡例》云:“如侯朝宗之《马伶传》《李姬传》,以近唐人小说也。”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叙马伶因饰演严嵩失败,投身奸相门下体验生活,最终演出大获成功的故事。侯方域《壮悔堂文集》因卷八《豫省试策一》论及汉赵刘渊、后赵石勒与北魏拓跋珪等少数民族君王崇尚汉文化,被云贵总督李侍尧斥为“隐寓请改服色之意,尤属狂悖”,[27]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初三奏缴。《马伶传》被收入《壮悔堂文集》卷五,受到牵连。
[清代]侯方域《壮悔堂集》
清代康熙年间刊本
10.《李姬传》,侯方域撰,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叙秦淮名妓李香的传奇人生与高贵品质,被收入《壮悔堂文集》卷五,受到牵连。
11.《宁南侯传》,侯方域撰,吴曾祺编《旧小说》已集一选入,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叙明末将领左良玉故事,被收入《壮悔堂文集》卷五,受到牵连。
12.《吴伯裔伯胤传》,侯方域撰,吴曾祺编《旧小说》已集一选入,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叙才俊吴氏兄弟死于明末战乱的悲剧,被收入《壮悔堂文集》卷五,受到牵连。
13.《徐作霖张渭传》,侯方域撰,郑醒愚辑《虞初续志》卷二、吴曾祺编《旧小说》已集一选入,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叙狂生徐作霖与张渭的传奇故事,被收入《壮悔堂文集》卷五,受到牵连。
14.《闇然堂类纂》,六卷,撰者潘士藻(1537—1600),字去华,号松雪,婺源(今属江西)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今存明万历刻本。书叙见闻杂事,多有针砭流俗、垂戒警世之意。卷一《第代兄伍》述及“北虏犯边”,乾隆四十三年(1778)三月二十六日、五月十一日分别被闽浙总督钟音、署云贵总督裴宗锡奏缴,[28]《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云:“《类纂》第一卷,语有诋斥,应请销毁。”[29]
15.《五色石传奇》,八卷,原题“笔炼阁编述”,自序署“笔炼阁主人题于白云深处”,孙楷第先生认为此书与《八洞天》“疑皆清徐述夔撰。以《禁书总目》有‘徐述夔《五色石》’知之”,[30]胡士莹先生认为该禁书即徐述夔所著拟话本集《五色石》。[31]但也有质疑者,[32]需进一步确证。徐述夔(1701?—1763?),原名赓雅,字孝文,扬州东台(今属江苏省如东县)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因作《一柱楼诗》多有追忆明朝、讥诋清廷之语,且著述推崇吕留良,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案发时遭开棺戳尸,著作俱被禁毁。此书较早流传海外,日本天明四年(1784)秋水园主人《画引小说字汇》所附援引书目著录,今存大连图书馆与日本千叶掬香藏原刊本等。其包含八篇拟话本小说,每篇冠以回目,分叙八个故事,多写才子佳人离合悲欢、炎凉世态与忠奸斗争。乾隆四十三年(1778)九月初七日,江苏巡抚杨魁奏请查禁。[33]乾隆五十五年(1790)五月初七日,又被浙江巡抚琅玕奏缴。[34]为了逃避禁毁,紫云阁书坊将其割裂窜改,前四卷刻成《遍地金》,后四卷改为《补天石》。
[清代]佚名《李香君小像》
英国大英博物馆藏
16.《快士传》,十六卷,题“五色石主人新编”,作者当为徐述夔。[35]日本享保十三年(1728)《舶载书目》与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现存清写刻本。值得注意的是该书影射清初文字狱,第二卷述及明代永乐年间,袁念先因私藏方孝孺的文字而被满门抄斩。《一柱楼诗》案发,江苏学政刘墉奏请将徐述夔“其所著述如有悖逆即当严办,如无逆迹亦当核销,以免惑坏人心风俗,现移督抚搜查办理”。[36]乾隆帝一再谕令销毁徐氏所有著述,“不可不严搜净尽……务使犬吠狼嗥根株尽绝”,[37]因此该书必受株连。
17.《八洞天》,八卷,全称《笔炼阁编述八洞天》,首有自序云:“《八洞天》之作也,盖亦补《五色石》之所未备也。”序署“五色石主人题于笔炼阁”,作者为徐述夔。[38]日本天明四年(1784)秋水园主人《画引小说字汇》所附援引书目与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日本内阁文库藏原刊本,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大连图书馆藏有残抄本,另有故宫博物院藏满文抄本等。此书包含八篇拟话本小说,每篇冠以回目,多有说教,劝世意图强烈。《一柱楼诗》案发后,徐述夔的著述俱遭禁毁,殃及此书。
18.《太平清话》,四卷,撰者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号眉公、麋公,华亭(今属上海)人,诸生,屡被荐举,坚辞不就。《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今存《宝颜堂秘笈》本、《昌平丛书》本与《说库》本等。书叙逸闻轶事与名人掌故,多有违碍,如卷一称呼女真为“胡”“虏”“夷狄”等,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月、十二月两次分别被湖广总督三宝与湖北巡抚陈辉祖奏缴。[39]《宝颜堂秘笈》又名《陈眉公秘笈》,为陈继儒所编丛书,违碍现象非常突出,尤其是其中的《陈眉公订正建州女真考》,开篇就指斥“按今女真,金之余孽也”,宣称“奴酋一日不死,不可一日弛履霜之戒也”。[40]另如《跋辽阳图女真考》嘲讽努尔哈赤“虽狡黠百出哉,无过一呆馋之兽耳”,[41]言辞十分激烈。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该丛书被贵州巡抚图思德奏缴。[42]《太平清话》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八帙,必受株连。[43]乾隆四十六年(1781),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陈继儒《福寿全书》称:“查陈继儒各种书集俱禁。此书亦应销毁。”[44]可见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因此《太平清话》除了本身违碍,还一再受到株连。
19.《珍珠船》,四卷,陈继儒撰,《千顷堂书目》小说类与《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其采录汉魏以来小说与杂传,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二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其实,《珍珠船》自有违碍之处,如卷一卷二有称呼少数民族为“蛮夷”“狄”等问题。
20.《群碎录》,一卷,陈继儒撰,《千顷堂书目》小说类与《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其收录一些小说故事,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四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陈继儒另有《眉公十集》被湖北巡抚姚成烈,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初七日奏缴。[45]《群碎录》被收入其中,一再受到株连。
[明代]陈继儒《陈眉公集》
明代万历四十三年(1615)史兆斗刻本
21.《偃曝谈余》,二卷,陈继儒撰,《千顷堂书目》小说类与《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其多采历代史传杂书中的小说故事,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五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
22.《笔记》,二卷,陈继儒撰,《千顷堂书目》小说类与《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其采录诸多小说故事,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十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笔记》还被收入《眉公十集》,一再受到株连。其实《笔记》卷二论及“东夷北狄南蛮皆不闻有历”问题,自有违碍之处。
[清代]郎世宁绘《马术图》
故宫博物院藏
23.《读书镜》,十卷,陈继儒撰,《四库全书总目》史评类、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收录大量宋明笔记小说,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十五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读书镜》还被收入《眉公十集》,一再受到株连。其实,《读书镜》自有违碍之处,如卷九、十称呼女真为“金虏”“丑虏”等。
[明代]陈继儒《读书镜》
民国景明宝颜堂秘笈本
24.《香案牍》,一卷,陈继儒撰,《四库全书总目》道家类存目、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书述七十二位神仙故事,奇异诡怪色彩浓厚,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十四帙,《宝颜堂秘笈》及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香案牍》还被收入《眉公十集》,一再遭到禁毁。
25.《时兴笑话》,二卷,又名《遣兴笑话》《笑到底》《时尚佳话笑到底》等,陈继儒编撰,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有明代辽西青藜阁汇刻本。书采录民间笑话,颇有小说之体。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书受到株连。
[明代]陈继儒《自书诗帖轴》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26.《李公子传》,陈继儒撰,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被收入《陈眉公全集》,另有《续说郛》《五朝小说大观》本。其敷演唐代李泌的传奇人生。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作受到株连。
27.《杨幽妍别传》,陈继儒撰,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被收入《陈眉公全集》,另有《续说郛》《绿窗女史》本。其叙青楼女子杨幽妍与书生张圣清的悲欢离合。陈继儒著述被全面禁毁后,该作受到株连。
28.《虞初新志》,二十卷,编者张潮(1649—约1709),字山来,号心斋,新安(今属安徽)人,弱冠补诸生,但后屡试不第,以捐纳获授翰林孔目。《清史稿·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有康熙间刊本、乾隆诒清堂刊本、嘉庆寄鸥闲舫刻本、咸丰小嫏嬛山馆刻本等,所收多有明末清初文言小说名篇。其被禁是受钱谦益牵连。乾隆对“贰臣”钱谦益非常反感,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全面禁毁钱氏著述,抽禁引用其言论的作品,敕令:“除所自著之书俱应毁除外,若各书内有载入其议论,选及其诗词者,原系他人所采录,与伊等自著之书不同,应遵照原奉谕旨,将书内所引各条签明抽毁,于原板内铲除,仍各存其原书,以示平允。”[46]诒清堂本《虞初新志》收录钱谦益的两篇作品,即卷一首篇《徐霞客传》与卷六次篇《书郑仰田事》。为江西巡抚郝硕奏缴,谓其“内有钱谦益著作,应铲除抽禁”,[47]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四月初五日准奏。同年八月十一日,于敏中奏称:“《虞初新志》《寄园寄所寄》两部,各省解到应毁书内,亦有此二种,应汇总核办再奏。”[48]次年十二月初十日,又被暂署两江总督陈辉祖奏缴。[49]
[清代]张潮《虞初新志》
清代康熙三十九年(1700)刻本
29.《九籥集》,四十七卷(含《前集》诗文十九卷、《正集》诗文十四卷、《续集》十卷与《别集》四卷),撰者宋懋澄(1569—1620),字幼清,号稚源,一作自源,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九籥前集》卷十一《稗》,《九籥文集》卷五卷六《传》与卷十《稗》,《九籥别集》卷二至卷四《稗》收录文言小说,著名者如《负情侬传》《珠衫》《刘东山》等。《九籥集》今存明万历刻本。《九籥续集》卷九《东征纪略》记辽东战事,称呼后金为“虏”“奴”等,同卷《奴酋遗事》亦是如此。乾隆四十四年(1779)七月初九日被两江总督萨载奏缴,称“此书内《东征纪略》及《遗事》二篇,语多触犯”,同年七月二十三日御批。[50]乾隆五十五年(1790)五月初七日又被浙江巡抚琅玕奏缴。[51]
[清代]郎世宁绘《乾隆皇帝大阅图轴》
故宫博物院藏
30.《定鼎奇闻》,二十二回,又名《盛世弘勋》《新史奇观》《顺治皇过江全传》《新世弘勋》《铁冠图全传》等,蓬蒿子撰,其姓名生平不详,约明末清初时人。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顺治庆云楼本、载道场本、嘉庆索古居本、道光文渊堂本与姑苏稼史轩本等。书叙李自成起义与清兵入关之事。《违碍书籍目录》云:“查《定鼎奇闻》,不著撰人,乃通俗小说。本属诞妄,且书作于本朝,而封面题‘大明崇祯传’,书中又称‘大明神宗皇帝’,殊为悖谬,应请销毁。”[52]为两江总督萨载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七月初九日奏缴,同年七月二十三日御批。[53]乾隆五十三年(1788)又被列入《军机处第九次奏准全毁书目》。[54]为逃避查禁,书贾屡易上述名称。
1981年《闯王李自成》电影剧照
31.《寄园寄所寄》,十二卷,撰者赵吉士(1628—1703),字天羽,又字渐岸,号恒夫,休宁(今属安徽)人,入籍钱塘(今属浙江杭州),顺治八年(1651)中举,官至国子监学正。该书有康熙三十五年刊本、三益堂刊本等。《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云:“是编采掇诸家说部,分十二门……采掇颇富而雅俗并陈,真伪互见,第成为小说家言而已。”[55]其博采前人小说及野史笔记故事,分为“囊底寄”“镜中寄”“倚杖寄”等十二门类。卷九“裂眦寄”多叙明末清初战乱惨状,涉及清军暴行,还有诸多条目述及宋金战事,为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谓其“悖逆诞妄,语多狂吠”,[56]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初三日准奏。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十一日又被江西巡抚郝硕奏缴。[57]
[南宋]佚名《胡笳十八拍图》
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32.《苏谈》,一卷,撰者杨循吉(1456—1544),字君卿,一作君谦,号南峰、雁村居士等,吴县(今属江苏苏州)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弘治初年致仕归乡,以读书自娱。《千顷堂书目》子部小说类著录,有《顾氏明朝四十家小说》本、《纪录汇编》本、《说郛》本、《说库》本与《五朝小说》本等。书述苏州人氏的逸闻轶事,因多处称呼少数民族为“蛮”,为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十八日准奏。[58]
33.《吴中往哲记》,一卷,杨循吉撰,仿《世说新语》,分“勋德”“刚介”“风雅”等七类,讲述三十七位苏州人物的奇闻轶事。有《顾氏明朝四十家小说》本、《五朝小说》本与《续说郛》本等。“著作第四”涉及边事,称呼少数民族为“虏寇”,为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十八日准奏。[59]
34.《客座赘语》,十卷,撰者顾起元(1565—1628),字太初,江宁(今属江苏南京)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有万历戴惟孝刊本与《金陵丛刻》本等传世。书叙南京故实逸闻,多有“夷”“胡”等字眼,尤其是卷二《形势》称女真为“虏”,为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十八日准奏。[60]
[明代]顾起元《客座赘语》
明代万历四十六年(1618)刻本
35.《说略》,顾起元辑,《明史·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六十卷,《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存目著录三十卷,有明万历四十一年吴德聚刊本和天启四年自刊本等。书分象纬、方舆、时序、人纪、官仪、史别等二十一类,多有小说故事。其中多称呼少数民族为“夷狄”“犬戎”等,尤其是卷十七《李法》称呼女真为“虏”,为安徽巡抚闵鹗元奏缴,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十八日准奏。[61]
36.《剿闯通俗小说》,十回,又名《剿闯小史》《剿闯孤忠小说》《馘闯小史》《忠孝传》等,兴文馆刊本署“西吴懒道人口授”,首有西吴九十翁无竟氏序,作者待考。书成于崇祯十七年(1644)底至次年初,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有兴文馆刊本、清刻本与驾悦轩抄本等。其叙吴三桂镇压李自成起义军,歌颂吴氏,拥护南明,而称清军为“虏兵”“鞑子”,违碍之处较多,为两江总督萨载奏缴,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正月初十日准奏。[62]
37.《樵史通俗演义》,八卷四十回,又称《樵史》《樵史演义》,题“江左樵子编辑、钱江拗生批点”,《樵史序》署“花朝樵子自序”,作者或为陆应旸(约1572—约1658),字伯生,松江青浦(今属上海)人。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清初写刻本。书叙明末清初的军政大事,涉及李自成起义、清兵入关与弘光覆灭,“或悄焉以悲,或戚然以哀,或勃焉以忠,或怃焉以惜……望旧都兮迢迢,思美人兮焦焦”,[63]寄寓强烈的遗民情结。为两江总督萨载奏缴,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初八日准奏,云:“此书不载著书人姓名,纪天启、崇祯事实。中有违碍之处,应请销毁。”[64]又于同年九月二十五日为湖南巡抚刘墉奏缴,[65]称其“虽系小说残书,于吴逆不乘名与本朝,多应冒犯,应销毁”。[66]乾隆四十七年五月初二日又被山西巡抚农起奏缴。[67]
38.《板桥杂记》,三卷,撰者余怀(1617—1696),字澹心、无怀,号曼翁、广霞、壶山外史等,莆田(今属福建)人,明亡不仕,侨居南京。《八千卷楼书目》与《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有《昭代丛书》《说铃》本等。本书虽为冶游之作,但深寓国破家亡之痛,具有强烈的遗民情结。其引用钱谦益《金陵杂题绝句》等八首,钱氏著述遭禁后,受到株连。为两江总督萨载奏缴,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初八准奏,云:“《昭代丛书》,新安张潮辑,内《悟语》一卷,系石庞《天外谈》内一种,又《板桥杂记》内,钱谦益绝句八首,均请抽禁。”[68]
39.《觚賸》,正编八卷,续编四卷,撰者钮琇(?—1704),字玉憔,一字书诚,吴江(今属江苏苏州)人,康熙十一年(1672)拔贡生,曾任项城、白水与高明等地知县,颇有政声,《清史列传》卷七十有传。《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八千卷楼书目》与《清史稿·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有康熙临野堂本、《说铃》节录本等。该书深刻反映了明清之际的社会现实,如卷一《虎林军营唱和》揭示清初文字狱之残酷,卷八《共冢》展现清军屠城之惨状,“内多违悖”,[69]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十一日、次年二月三十日分别被江西巡抚郝硕、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70]
40.《大铁椎传》,撰者魏禧(1624—1681),字冰叔、叔子,号裕斋,宁都(今属江西)人,明亡后隐居,与兄弟魏际瑞(祥)、魏礼合称“宁都三魏”。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因《三魏文集》“有感愤之词,应请销毁”,《魏氏全集》“多有违悖”,[71]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十一日被江西巡抚郝硕奏缴。[72]《大铁椎传》被收入《魏叔子文集·外篇》卷十七,受到牵连。
昆剧《长生殿》剧照
41.《美人判》,撰者尤侗(1618—1704),字同人,一字展成,号悔庵、艮斋、西堂老人,长洲(今属江苏苏州)人,明诸生,入清后为顺治三年(1646)副榜贡生,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儒,授翰林院检讨。《中国丛书综录》小说家类、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今存《尤西堂集》本与《香艳丛书》本。正文六篇,即《吕雉杀戚夫人判》《曹丕杀甄后判》《孙秀杀绿珠判》《韩擒虎杀张丽华判》《陈元礼杀杨贵妃判》《李益杀霍小玉判》,借六位美女被杀故事而作判词,小说意味浓厚。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于敏中上疏云:“臣逐加披阅,内尤侗《西堂余稿》恭载世祖章皇帝与僧人道忞问答语,非臣下所宜刊刻流传,其余记载亦多失实,又有引用钱谦益诗话,应行销毁。”[73]《西堂杂俎》开篇《弘觉国师语录》记载顺治皇帝与道忞禅师的对话,再加上引用钱谦益的作品,因此被禁。《尤西堂集》因“诗文词曲违碍杂出”,[74]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二月十一日被江西巡抚郝硕奏缴。[75]《美人判》六篇收入《尤西堂集》之《西堂杂组一集》卷六,受到株连。
[唐代]陶彩绘女俑
42.《见闻录》,八卷,陈继儒撰,《千顷堂书目》小说类与《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有《宝颜堂秘笈》本、《眉公十种藏书》本等。书叙明代朝野轶闻与典章制度,但违碍之处不少,如卷一《傅安》称少数民族为“虏”“酋”,卷二记载正德六年,巨神击败“蓟寇”女真部落以保卫潞城,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三十日为山东巡抚国泰奏缴。[76]该书还因被收入《宝颜堂秘笈》之《眉公杂著》第一帙,受到株连。
43.《归莲梦》,十二回,署“苏庵主人编次、白香山居士校正、慈庵□□全订”,作者姓名与生平待考。日本宝历年间《舶载书目》、天明四年(1784)秋水园主人《画引小说字汇》所附援引书目与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泉州尚志堂藏版本、清初得月楼藏版本及日本抄本等。书叙白莲教起义,称颂头领白莲岸“聪明胜人,闻一知十……为何有这英雄气概?”[77]对起义最终失败抱以深切同情,因“诲盗”被禁。其为两江总督萨载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四月二十四日奏缴,[78]又于次年十月初七日被湖北巡抚姚成烈奏缴。[79]
44.《镇海春秋》,残存第十至第二十回,吴门啸客撰,其姓氏生平待考。今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藏明刊本。书叙毛文龙抗清及后来被袁崇焕斩杀之事,称呼“奴儿哈赤”为“奴酋”。闽浙总督兼管浙江巡抚陈辉祖奏缴此书云:“事词指,俱多违碍。”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六月十四日准奏。[80]军机处奏疏又称其“乃通俗小说,凡二十回。其叙袁崇焕杀死毛文龙始末,乃辽东攻战之事,书前并有图像。大抵荒唐悖谬之误,指斥字句处,不可殚述,应请销毁”。[81]
45.《英烈传》,六卷六十则,全称《新镌皇明开运辑略武功名世英烈传》,简称《皇明英烈传》,余应诏刊,作者待考。孙楷第先生撰《日本东京所见小说书目》著录,此本与万历十九年杨明峰刊本《新镌龙兴名世录皇明开运英武传》(简称《皇明英武传》)、题署“稽山徐渭文长甫编、玉茗堂评点”的《云合奇踪》出自同一底本。书述元顺帝荒淫失政、朱元璋建立明朝之事,类似乾隆忌讳的“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82]湖南巡抚刘墉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九月二十五日奏缴,[83]谓“查系传奇小说,语句混杂,应销毁”。[84]
46.《留溪外传》,十八卷,撰者陈鼎(1650—1711以后),字定九,又字九符、子重,号留溪、鹤沙,江阴(今属江苏)人。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有光绪武进盛氏覆康熙初刊本、《常州先哲遗书》本等。其中多篇讲述八大山人、傅山、宋旌等明遗民的精神痛苦,具有强烈的遗民情结,因“悖逆诞妄,语多狂吠”,[85]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二月三十日、八月二十八日,两次被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86]
[清代]傅山绘《江深草阁图轴》
故宫博物院藏
47.《精忠传》,八卷八十则,一名《精忠全传》,全称《新镌全像武穆精忠传》,不题撰人,作者待考。其祖本为明代熊大木撰《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有吴门萃锦堂本、天德堂本、映秀堂本等传世。清代满族源于金朝女真族,乾隆很反感史籍对金朝的斥责,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一月十六日谕令:“他若南宋人书之斥金,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自当从删,涉于诋詈者,自当从改……”[87]《精忠传》因叙岳飞抗金故事,“多有未经敬避字样及指斥金人之语”,[88]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初八日被江西巡抚郝硕奏缴,同年八月初四日御批。此次奏缴清单中列有十一种书籍,唯有《精忠传》标示“坊间刻本”,未注明作者,而其他十种包括紧接其后、同为岳飞题材的通俗小说《说岳全传》都有作者署名,可见此书为不题撰人的《精忠全传》,而非署为“吉水邹元标编订”的《岳穆武王精忠传》。后者则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六月初六日被奏缴。
[清代]《镇潭州》
故宫博物院藏
48.《说岳全传》,二十卷八十回,全称《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题“仁和钱彩锦文氏编次、永福金丰大有氏增订”,作者生平不详,约为康熙至乾隆时期人。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有余庆堂刻本、锦春堂藏本、以文居藏本、福文堂藏本等。乾隆四十七年(1782)七月初八日,江西巡抚郝硕以“内有指斥金人语,且词句多涉荒诞”为由奏缴,同年八月初四日御批。[89]乾隆五十五年(1790)五月初七日,又为浙江巡抚琅玕奏缴。[90]
49.《焦氏笔乘》,正集六卷,续集八卷,撰者焦竑(1540—1620),字弱侯、从吾、叔度,号漪园、澹园等,祖籍日照(今属山东),后迁江宁(今属江苏南京),万历十七年(1589)状元,曾任南京司业、东宫讲读等职。《明史·艺文志》与《千顷堂书目》子部小说类著录,有明万历刊本、清末《粤雅堂丛书》本与《金陵丛书》本等。此书涉及名物制度、时事见闻、文献辑证等,部分故事具有小说价值。书中多有“蛮夷”“夷狄”等字眼,尤其是卷二《稾街》称呼女真为“虏”,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初七日,被湖北巡抚姚成烈奏缴。[91]
50.《玉堂丛语》,八卷,又名《玉堂丛话》,焦竑撰。《明史·艺文志》小说家类、《千顷堂书目》小说类、《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存目著录,有明万历四十六年徐象橒校曼山馆刻本等。此书仿《世说新语》体例,分行宜、文学、言语等五十四类,载明初以来翰林诸臣言行。卷四《献替》大有违碍,如记大学士李贤疏请清理少数民族鞑官,称“夷狄人面兽心,一旦有警,其势必不自安。前代五胡之乱,可不鉴哉!”并以“己巳之变”即“土木之变”为例,“畿内鞑官群起扇乱以应虏”予以验证。[92]巧合的是明末还有一次“己巳之变”,即崇祯二年(1629)皇太极率军突袭北京事件。该卷又记张铎镇守辽东之事,称呼女真为“虏”。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初七日,被湖北巡抚姚成烈奏缴,称“内‘献替’一条,语有干碍,应销毁”。[93]
[明代]焦竑《玉堂丛语》
明代万历四十六年(1618)徐象枟曼山馆刻本
51.《退虏公案》,二卷十九回,又名《公案》《近报丛谭平虏传》,不题撰人,首有吟啸主人序,目录标有二卷各十回,正文卷二实九回,不标回次。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今存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刊本。书叙崇祯二年清军入关进攻北京,袁崇焕驰援解围之事。其称呼清军为“虏”,皇太极为“奴酋”,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被列入《外省移咨应毁各种书目》,乾隆五十三年(1788)又被列入《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谓:“查《公案》,不知何人所撰,系纪明崇祯二年大清兵入大安口,进薄都城之事,大抵皆抄撮塘报、案牍成文,叙次冗杂,中间悖犯字句甚多,应请禁毁。”[94]
52.《蓬窗日录》,八卷,撰者陈全之(1512—1580),名朝鎣,字全之,一字粹仲,号津南、梦宜居士、梦宜耘叟等,闽侯(今属福建福州)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礼部主事,官至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千顷堂书目》小说类著录,有嘉靖四十四年刊本、万历闽中刊本等。书分寰宇、世务、事纪、诗谈四门,门各二卷。“事纪”门收录一些小说故事。该书多涉及宋金历史,尤其是卷一《诸夷》、卷四《虏情论》与《北伐论》等,好谈边事,因“书内‘寰宇’等篇,虽泛论边事,而议论多极驳杂,应请抽毁”,[95]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列入《抽毁书目》。
53.《岳穆武王精忠传》,六卷六十八回,又名《精忠传》,署“吉水邹元标编订”。邹元标(1555—1624),字尔瞻,号南皋,吉水(今属江西)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官至左都御史。孙楷第先生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其为熊大木撰《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删节本,今存宝旭斋、宝仁堂、大文堂刊本等。书叙岳飞抗金故事,被禁原因同于《精忠全传》。乾隆五十三年(1788)六月初六日,被江西巡抚何裕城奏缴,同月二十日御批。禁毁清单注明“邹元标编《精忠传》六本”,[96]即《岳穆武王精忠传》。
扬州旌忠寺
54.《拙效传》,撰者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一字无学,号石公、六休,公安(今属湖北)人,万历十九年(1591)进士,官至稽勋郎中。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讲述冬、东、戚、奎四位钝拙仆人的故事,被收入《袁中郎集》卷四。《袁中郎集》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十月、次年五月初七,两次被浙江巡抚琅玕奏缴,[97]其受到株连。
55.《醉叟传》,袁宏道撰。朱一玄先生等编撰《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与石昌渝先生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著录。其讲述一位无名醉叟的轶事,被收入《袁中郎集》卷四。《袁中郎集》被奏缴,其受到株连。
[明代]仇英《虎丘图》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56.《梅花草堂笔谈》,十四卷,撰者张大复(1554—1630),字元长,号病居士,昆山(今属江苏)人。《千顷堂书目》小说类、《明史·艺文志》小说家类与《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著录,通行本为明崇祯三年刻清顺治十二年补修本,题为《梅花草堂集笔谈》,“是编为其《梅花草堂集》中之一种”。[98]书中多记明代士子生活琐事,卷十三《泰昌初》等篇颂扬明代盛世繁华。该书经过清初补修,寄寓了强烈的遗民情怀,如张大复之孙张安淳作序云:“淳窃私心自悲,更自幸也,夫生遭鼎革,国破家亡,回首玉峰,七叶故庐鞠为茂草,迄无一椽为容俎之地,良足悲矣!独百卷诗文岿然独存,讵非九原大幸哉!”[99]其另有犯忌之处,如许伯衡《题辞》称该书“谈王万二先生治漕杀虏事,皆津津不绝口”,[100]卷十一《破老》称赞《水浒传》妙笔,《四库全书总目》斥责“是何言欤?”并批评该书“辞意纤佻,无关考证。第十三卷中有《论孟解》十二条,以释家语诠解圣经,殊属支离。二谈轻佻尤甚”,[101]其被列入《全毁书目》。[102]
57.《今古钩元》,四十卷,又名《今古钩玄》,撰者诸茂卿,字子茂,生活于明代弘治至正德时期,诸城(今属山东)人。《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云:“是编所取,大都小说为多,杂糅不伦。”[103]尤其是“别传”“杂记”等集中收录大量小说。今存国家图书馆藏明抄本。第十二卷论及元明鼎革,称蒙古为“虏”。《抽毁书目》载:“其书采说部各条,分类裒辑。第十二卷‘太祖有天下’一条,语属诬妄,应请抽毁。”[104]
这份相对完整的乾隆朝禁毁小说书目,不仅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梳理清代小说的传播史料,[105]而且更加全面、准确地展现出乾隆朝小说禁毁的特点,其表现如下:
一是专注于政治违碍因素,聚焦政治“诲盗”而漠视道德“诲淫”。康熙朝曾多次禁毁小说,康熙二十六年(1687),刘楷奏请禁毁书籍,包含一百五十余种小说的书目虽已亡佚,但据时人刘廷玑记载:“至《灯月圆》《肉蒲团》《野史》……则流毒无尽。更甚而下者,《宜春香质》《弁而钗》《龙阳逸史》,悉当斧碎枣梨,遍取已印行世者,尽付祖龙一炬,庶快人心。”[106]诸多淫秽艳情小说当在查禁之列。嘉庆朝也着力查禁淫秽艳情小说,“嘉庆十五年六月,御史伯依保奏禁《灯草和尚》《如意君传》《浓情快史》《株林野史》《肉蒲团》等”。[107]但乾隆朝禁毁小说书目中全都是因政治违碍而被禁毁的作品,缺少前朝后世屡次严禁的大量淫秽艳情小说,足见乾隆朝小说禁毁的强烈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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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配合《四库全书》纂修,采取高频率、高强度的运动式禁毁方式。为了纂修《四库全书》,四库全书馆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开设,乾隆朝随之拉开了运动式查禁小说的大幕。统计上述小说被奏缴的时间可以看出,有45种小说是在乾隆四十三年至四十七年被查禁的,即乾隆朝三分之二的小说禁毁行动集中于《四库全书》纂修过程中的连续五年之内,这是一种典型的高频率、高强度的运动式禁毁方式。
三是大量株连无辜作品。乾隆朝许多禁毁小说其实本身并未违碍,但因为作者身份、作者的其他作品违碍,或者与他人创作的违碍作品同被收录而受到株连。如侯方域、袁宏道、尤侗等人的小说就是如此。最典型者是陈继儒,其至少有6种小说是受株连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编纂的丛书《宝颜堂秘笈》,由于是全禁而非抽禁,收入其中的约40种他人编撰的小说作品,如张鷟《朝野佥载》、张固《幽闲鼓吹》、王明清《玉照新志》等本身并未违碍,但也无辜受到牵连。不过,在《宝颜堂秘笈》之外,这些作品的单行本,或者被收录的其他丛书与选本如未违碍,都未被禁。因此,它们是特定的单次被禁,属于特殊的一类,尽管没有被列入前文辑录的禁毁小说书目,但相关研究不能忽视它们的情况。
注释
[1]章炳麟:《訄书·哀焚书第五十八》,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155页。
[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024页。
[3]王利器:《元明清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0—52页。王先生所辑书目著录赵南星《笑赞》,他认为乾隆四十七年四库馆刊本《抽毁书目》列有《赵忠毅公集》,《笑赞》位列该集,因而受到株连。但笔者翻检乾隆朝之前通行的崇祯十一年范景文、姜大受刻本《赵忠毅公集》,《笑赞》并未收入其中。
[4]吴哲夫:《清代禁毁书目研究》,台北:台湾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1969年,第73—83页。其将御史伯依保请禁的《肉蒲团》等列于乾隆朝禁毁书目,误。伯依保奏缴禁书事件发生于嘉庆十五年(1810)六月,见俞正燮《癸巳存稿》卷9《演义小说》,《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69—270页。另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230。该书目亦收《笑赞》,应剔除。
[5]王彬:《禁书·文字狱》,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年,第173—191页。
[6]李时人:《中国禁毁小说大全》,合肥:黄山书社,1992年,第413页。李先生将《九籥集》与《九籥集》续集分列为两种作品,不妥。《九籥集》续集与前集、正集、别集合刻,且未收小说。
[7]潘建国:《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74—175页。
[8]王颖:《清代禁毁小说坊刻研究》,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2—35页。其将王世贞撰《觚不觚录》列入禁毁书目,不妥。该书虽然被姚觐元编《清代禁毁书目》、孙殿起编《清代禁书知见录》与雷梦辰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列为禁书,但内容并无违碍之处,也未有其他可靠材料记载被禁情况。《觚不觚录》被《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非存目)著录,受到高度赞扬,且被收入《四库全书》,实际上并未被禁,不应视为禁书。另如陆容撰《菽园杂记》亦是如此,应该从禁毁书目中剔除。
[9]姚觐元编《清代禁毁书目》与孙殿起编《清代禁书知见录》多未注明书籍禁毁时间,雷梦辰先生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于1989年,未能利用出版于1997年的《纂修四库全书档案》,所列奏准禁毁时间,有不准确的情况。如《说岳全传》与《精忠传》,据《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91—1593页,为江西巡抚郝硕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初八日奏缴,乾隆帝硃批于同年八月初四日。但《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109—110页将其奏准时间定为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三日,距离上奏时间仅五日,显然无法完成从南昌到北京,从军机处转办理四库全书处,再进呈皇帝御批等一系列的复杂流程。并且《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作为原始材料,可信度更高,因此本文对于两者相异处,从《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乾隆年间,根据朝廷谕令的甄别标准,各地所收违碍应禁书籍由本省督抚审定,奏缴进呈,朝廷极少否决,可见督抚奏缴是书籍禁毁过程的关键节点,因此本文更重视奏缴时间。
[10](明)高儒:《百川书志》卷6,《百川书志·古今书刻》合订本,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82页。本文条目所列书目著录,一般是指首次或者较早作为小说的著录,其后的著录不再一一列出。
[11](明)郎瑛:《七修类稿》卷23,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246页。
[12](清)庆桂等:《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433“乾隆十八年七月壬午”,《清实录》第1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773—774页。
[13](清)素尔讷等:《钦定学政全书》卷7《书坊禁例》,《续修四库全书》第82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85页。
[14](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43,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21页。
[15](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85页。
[1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303页。该书此后又至少8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415、507、514、600、801、841、1025、1034页。又见故宫博物院编《文献丛编》第7辑《违碍书籍单》,1930年,第5页(全辑第98页)。
[1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341页。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668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14页。该书此后又至少3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43、1628、2182页。又见故宫博物院编《文献丛编》第10辑《违碍书籍单》,1931年,第32页(全辑第109页)。
[19](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54页。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341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05页。该书此后又至少7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414、514、543、614、700、840、1035页。又见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12辑《违碍书籍单》,1931年,第41页(全辑第96页)。
[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437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107页。该书此后又至少5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650、691、842、1027、1098页。又见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7辑《违碍书籍单》,1930年,第8页(全辑第103页)。
[2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709页。该书此后又至少6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01、909、981、1232、1301、2187页。
[23](明)陆人龙:《辽海丹忠录》,见于《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页。
[2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114页。
[25](明)谢肇淛:《五杂俎》卷4,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4页。
[2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779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07页。该书此后又至少7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51、1107、1207、1379、1652、2163、2182页。又见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8辑《违碍书籍单》,1930年,第12页(全辑第103页)。
[2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776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82页。该书此后又至少7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32、896、1073、1098、1286、2167、2185页。又见故宫博物院《掌故丛编》第10辑《禁书目录:江西巡抚赧硕汇解禁书目录》,第7页(全辑第70页)。
[2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01、824页。
[29](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15页。
[30]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90页。
[31]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24页。
[32]萧欣桥:《 <五色石> 校后记》,《五色石》,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第216—218页。
[33]上海书店出版社:《清代文字狱档》,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第600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92页。
[3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2186页。
[35]陈翔华:《 <快士传> 提要》,《古本小说集成提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24页。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624页。
[36]上海书店出版社:《清代文字狱档》,第597页。
[37]上海书店出版社:《清代文字狱档》,第605页。
[38]陈翔华:《五色石主人与 <八洞天> 》,陈翔华、萧欣桥点校《八洞天》卷首,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第2—3页。宣啸东:《 <八洞天> 和徐述夔》,《明清小说研究》,1990年第4期。
[3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98、981页。
[40](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汇集第八帙,上海:文明书局,1922年,第82—83页。
[41](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汇集第八帙,第83页。
[4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31页。《陈眉公秘笈》此后又至少13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852、910、973、1039、1046、1104、1286、1308、1310、1377、1379、1404、2130页。又见《掌故丛编》第10辑《禁书目录:江西巡抚赧硕汇解禁书目录》,第7页(全辑第70页)。
[43]《宝颜堂秘笈》是全禁而非抽禁,收入其中的约40种他人编撰的小说因此受到牵连。但它们是特定的单次被禁,在禁毁小说书目中属于特殊的一类,在此不一一列出。
[44]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134页。
[46]王重民:《办理四库全书档案》,北京:国立北平图书馆,1934年,第60页。
[47](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07页。
[4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091页。
[4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242页。
[5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069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22页。
[5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2181页。
[52](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50页。
[5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069、1082页。
[5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82页。
[55](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33,第1131页。
[56](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14—315页。
[57]故宫博物院:《掌故丛编》第10辑《禁书目录:江西巡抚赧硕汇解禁书目录》,1929年,第3页(全辑第61页)。又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281页。
[58]孙殿起:《清代禁书知见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245页。又见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149页。
[59]孙殿起:《清代禁书知见录》,第81页。又见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149页。
[60]孙殿起:《清代禁书知见录》,第109页。又见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148页。
[61]孙殿起:《清代禁书知见录》,第194页。又见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148页。
[62](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113页。
[63](清)樵子:《樵史演义·序》,《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5页。
[6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36页。
[6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395页。
[66]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39页。
[6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75页。
[68](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39页。
[69](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01页。
[7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280、1538页。
[71](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78、299页。
[7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286页。此后至少8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404、1527、1629、1655、1936、2167、2184页。又见《文献丛编》第14辑,第5页(全辑第96页)。
[7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091页。《西堂杂俎》此后又至少3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281、1937、2166、2185页。
[7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31页。
[7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305页。此后又至少两次被奏缴,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380、1659页,又见《文献丛编》第14辑《湖北省查缴违碍书籍单》,第9页(全辑第104页)。
[77](清)苏庵主人:《归莲梦》,《古本小说集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8页。
[78](清)佚名:《纂辑禁书目录》,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85年,第67页。
[79]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14辑《湖北省查缴违碍书籍单》,第6页(全辑第98页)。又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656页。
[80]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246、242页。
[81](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28页。
[8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554页。
[8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395页。
[84]雷梦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第39页。
[85](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15页。
[8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23、1626页。
[8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554页。
[8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91—1593页。
[8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591—1593页。又见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129页。
[9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2188页。
[91]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14辑,第3页(全辑第91页)。又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653页。
[92](明)焦竑:《玉堂丛话》,《续修四库全书》,第117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51页。
[93]故宫博物院:《文献丛编》第14辑,第11页(全辑第108页)。又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1661—1662页。
[9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195页。
[95](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24页。
[9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2131页。
[9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纂修四库全书档案》,第2166、2180页。
[98](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28,第1100页。
[99](明)张大复:《梅花草堂集·笔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10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67页。
[100](明)张大复:《梅花草堂集·笔谈》,第263页。
[101](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28,第1100页。
[102](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5页。
[103](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32,第1128页。
[104](清)姚觐元:《清代禁毁书目》,第33页。
[105]苗怀明:《对近十多年来中国古代小说文献新发现的梳理与思考》,《中国文学研究》2013年第3期。
[106](清)刘廷玑:《在园杂志》卷2《历代小说》,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4—85页。
[107](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9《演义小说》,第269—270页。
[注]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文学地理视域中的明清西湖小说研究”(22A0050)的阶段性成果。
原载于《中国文化研究》二零二三年第一期
作者简介
胡海义,湖南邵阳人,文学博士,现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入选湖南师范大学“世承人才计划”。曾在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教育电视台等讲授古典文学与中华文化。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小说、文学地理研究。于《文学评论》《文史哲》《明清小说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两项、省部级项目四项,出版专著三部。曾获得“第十届中国古文献奖学金”、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被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能手”与“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荣誉称号。主持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与湖南首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唐宋诗词与传统文化”。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9,参与)一次、三等奖(2015、2022,参与)两次,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两次。
采编:朱雯婷
编辑:丁徐香
审核:陈姵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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